2022年5月29日,石龙街道办向双龙二三组、石桥九组群众作出《房屋、土地征收告知书》,根据2022年5月23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HQ-242、2020-HQ-243号地块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HQ-237号地块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要求征收2020-HQ-242、2020-HQ-243、2020-HQ-237号地块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房屋、附属设施。经过前期摸排,有较多群众愿意配合拆迁工作,有部分群众外出务工等原因暂不能取得联系,若按2022年5月29日《房屋、土地征收告知书》中规定的2022年6月22日前完成协议签订工作,在时间上无法覆盖全部群众。
为保证所有愿意配合拆迁工作的群众均能享受拆除奖励费用,故需撤回2022年5月29日石龙街道办作出的《房屋、土地征收告知书》,按照2022年5月23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HQ-242、2020-HQ-243号地块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HQ-237号地块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执行,请广大群众互相通知,积极配合。
石龙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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