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0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大楼负一楼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58-623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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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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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郑祖存 |
住宅 |
水城区石龙街道红桥中路79号宏侨贵悦府A区(二期)20号楼106室 |
黔(2024)六盘水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567号 |
贾天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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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郑祖存 |
商业 |
水城区石龙街道红桥中路79号宏侨贵悦府A区(二期)20号楼106铺 |
黔(2024)六盘水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3213号 |
贾天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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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郑祖存 |
商业 |
水城区石龙街道红桥中路79号宏侨贵悦府A区(二期)20号楼105铺 |
黔(2024)六盘水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3205号 |
贾天秀 |
登记机构:六盘水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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