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燃气经营许可(汽车加气)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25〕21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同意中石油毕都一站、中石油毕都二站增设LNG加气功能,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9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止。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以下单位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或住址)、邮政编码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招商股
联系电话:0858-6668196
六盘水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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