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激励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9-08 16:40 字体:[] 打印本页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273231 成文日期 2024-09-06
文号 发布时间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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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激励措施》政策解读

《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激励措施》是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在本级财力承受范围内对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后补助奖励,主要包括“壮大优质企业群体、推进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制造、加强科技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四个方面26条,真金白银激励引导企业扩“体量”、强“体质”、上水平。

(一)奖励对象。该政策适用于在六盘水高新区依法注册、纳税、入统,财务制度健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达到一定条件后给予相应的财政奖励。企业可完全自主选择享受或者不享受,如果企业选择享受,只要符合有关条件就能获得奖励资金;如果选择不享受,除了得不到相关奖励资金外,完全不影响其权利义务和生产经营情况。

(二)奖励标准。该政策逐条指明企业达到什么条件、能享受多少资金补助,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壮大优质企业群体”方面有9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户最低奖励0.5万元,最高奖励100万元;“推进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制造”方面有7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户最低奖励1万元,最高奖励200万元;“加强科技创新”方面有6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户最低奖励1万元,最高奖励上不封顶(根据企业规模和研发投入强度);“扩大对外开放”方面有4条,对企业进出口总额及增速、实际利用外资额及增速进行奖励,一般在5万元以上,最高奖励上不封顶(根据企业外资外贸实绩规模及增速)。同一企业满足两项及以上奖励条件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就高不就低、晋级补差额”的原则给予奖励。

(三)办理流程。该政策清单式列出所需申请材料、牵头部门、办理时限、拨付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最多跑一次”办妥。

(四)严守底线。该政策对在纳税、安全、环保、信用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确保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督促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守好安全与环保底线。